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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板土區學校社工師

簡 介

學校社會工作是以學生為服務主體,來實現教育機會均等、服務資源整合之目的,以創造有利學生發展的環境與制度。


服務對象

(1)根據國民教育法規定,新北市板橋及土城區所轄學校的學生和家長。

(2) 經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指派。



服務內容

涉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需介入保護,以及其它需社會工作介入之學生與其家庭為服務範圍,其主要工作內容包含下列要項:

(一)學生就學相關權益之維護。

(二)學生之問題評估、介入及資源轉介服務。

(三)學生家庭、學校、社會環境之評估及介入。

(四)提供教師及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

(五)提供學校輔導團隊社會工作專業諮詢之協助。

(六)參與學校輔導工作之推展。


(七)接受教育局與督導人員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